正义南康
24-09-13 15:46 微博认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顾客捞鱼被刺伤超市被判赔13万余元#】#解码标杆小案#在与超市一方沟通无果后,王女士将事发超市及该超市所属的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22万余元。法院认为,在此案中,被告超市一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大部分责任,判决被告向原告王女士支付各项损失共计139369.09元;王女士在此案中没有尽到自身的注意义务,应承担少部分责任。 http://t.cn/A6RBD7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