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这句话:讨论规则的时候不能有球迷立场。
从球迷的立场,我当然希望每场比赛开场10分钟之后,对手就罚剩7个人了。但是作为裁判不能这样看。
在我上裁判课的时候,现役某中超裁判专门给我们强调的一点:给红牌要慎之又慎,因为这是一个会改变战局的判罚。所以抬脚过高、亮鞋钉,是前置条件,最后和对方肢体接触的,是鞋钉,还是鞋的侧面,是决定这次判罚的后续因素。
斯蒂芬斯对加纳乔的这次犯规,黄牌是逃不掉的。你说亮鞋钉了吧?亮了,但是鞋钉的朝向不是冲着加纳乔的,而且最后的肢体接触也不是鞋钉部分,而是侧面,所以我觉得这红牌是肯定过了。
当然这里面还有个问题,就是VAR。假设按照我的观点,这不是个红牌,那VAR在审核过之后为什么没有改判?当然这前提还是建立在这不是红牌的基础了,所以看看赛后南安普顿会不会为这张红牌提起申诉,以及英超的裁判公司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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