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艇到淡水 阮芳勇判刑8個月 執行後驅逐出境
大陸海軍艦艇長退伍的阮芳勇,今年6月端午節假期間自駕快艇偷渡來台,雖自稱“投奔自由“,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時還當庭提交“福建沿海軍事部署情報“,請法官交給國安局。士院今宣判,依入出國及移民法未經許可入國罪,判處阮男8月徒刑。
一般在服刑期滿後,就會執行驅逐出境。
判決書說明了一些他駕艇來台的過程。
60歲阮男今年6月8日晚上10時許,從大陸福建省寧德市三都港,以人民幣3萬6千元,購買有舷外機的快艇,載著4桶汽油及少量外幣自駕出港,行經東引鄉周邊海域,一度風浪較大熄火停留,隔天上午駛入新北淡水區外海。
當時淡水外海海面上有超過30艘作業船隻,海巡署第三巡防區誤以為阮男快艇是作業漁船,阮男隨著眾多作業漁船在淡水河飄流35分鐘,直到碰撞交通船「順風122號」後,下船上岸主動向船長說“投奔民主“,警方及海巡到場,阮男坦承偷渡,抵台1小時26分遭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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