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 24-09-1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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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肉冒充羊肉明确违法了#】#光明微评#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针对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在肉制品加工过程中使用“驴肉增香膏”如何定性的请示》进行回复,明确以猪肉、马肉等其他肉类为原料,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后冒充驴肉制品的行为违法,并提示鸡鸭肉等为原料生产、加工、制作后冒充羊肉、牛肉等肉类或肉类制品,参照上述意见执行。

鸭肉做的羊肉、马肉做的驴肉……长久来,市场上一直存在不少以低价肉类为原材料,通过掺入食品添加剂等“科技与狠活”生产出的高价肉类。这些冒充肉,消费者往往无法鉴别真假。一方面,这种行为涉嫌欺诈消费者,厂商和餐饮主体赚取了高额价差;另一方面,消费者很难品尝出经过深加工后的肉类食品新鲜度,这其中可能还存在着食品安全问题。

这些冒充肉之所以仍有市场,除了价差利润吸引餐饮主体冒险外,还在于这类“以真乱真”的行为,并不容易进行定性,也就不容易明确合适法条,对违法者予以惩戒。因此,市场监管总局以公开回复的形式,明确了各种肉类为原材料冒充其他肉类和肉制品的行为违反国标,并明确指出可依据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还应移送公安机关。这就相当于司法机关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具体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作了说明,全国各地执法人员可以参照意见对类似行为进行精准处置,无需担心处置过程中的合规性。这将有力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对消费者而言,他们就无需担心再吃到冒充的牛羊肉和驴肉。(作者:陈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