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刘祥
24-09-21 13:24 微博认证:北京瑞达成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刑法讲师 法律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法考[超话]# 21号的刑法考点(详细版),供22号的考生考前再看看,不会有原题,但会有相似的知识点。
1️⃣不作为犯罪(主人对宠物有管理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但无制止犯罪义务、父母对年幼子女有救助义务和制止犯罪义务、相约游玩运动不产生救助义务,如果从事高度危险行为有救助义务、夫妻之间无制止犯罪义务但有救助义务,离婚诉讼期间也是夫妻)
2️⃣因果关系(介入因素通常,和前行为有因果关系、介入因素异常且对结果作用大,和介入因素有因果关系,被害人自陷风险和前行为没有关系)
3️⃣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不法侵害结束了不能再进行正当防卫、利用不法侵害人财物或者第三者财物反击的,对不法侵害人是正当防卫)
4️⃣对象错误和打击错误结合(歪打正着,比如甲想杀乙,误把丙当作乙杀害,同时又把乙给杀了,甲对丙是对象错误,成为犯罪既遂,对乙是打击错误,具体符合说过失致死,法定符合说故意犯罪既遂)
5️⃣共犯和犯罪形态结合(踩点是犯罪预备,对结果的发生具有具体、紧迫危险才能认定为着手;犯罪中止是自动放弃,犯罪未遂是被迫放弃)
6️⃣贿赂犯罪成立标准和金额计算(增值部分不计入行贿受贿金额;行贿罪只要是将财物置于国家工作人员控制之下就既遂,受贿罪是只要接收财物就既遂,改密码,没花掉,退回去都不影响犯罪既遂)
7️⃣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本罪是实害犯,成立此罪要求造成税收损失,没有造成不成立此罪,可以成立虚开发票罪)
8️⃣诈骗罪(要具体判断是针对实体财产构成犯罪还是针对财产性利益构成犯罪)
9️⃣共犯(承继的共犯只能是在犯罪过程中参与,如果犯罪已经结束了,不成立共犯;承继的共犯只对自己参与后导致的结果负责,如果查不清楚,那么结果归属于前行为人)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本罪的主体要求具有实际的照顾关系,短时间照顾不成立此罪;本罪不要求违背对方意志,违背的话是强奸;本罪是陷于发生狭义的性交,猥亵不成立此罪)
很重要但是21号没考的(也可能是没回忆到的)
1️⃣刑法的时间效力,修正案十二的几个罪要遵循从旧原则
2️⃣危险驾驶罪,短距离接替驾驶不成立此罪
#法考卷一难不难#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