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飞 24-09-22 07:15
微博认证:前调查记者,免费午餐发起人,杭州花开岭慈善基地发起人

长沙警方通报称,“在刘某杰离家开门时,江某辉、江某2人持刀将其劫持进入房间”,有网友询问警方如何认定这个最关键而基础的事实,当事三人均已无法开口,或许有摄像头显示或有目击证人?

但网友声称刘居住的是财政厅多年宿舍楼,也是一定级别干部的居住楼,难道他们或刘的门口装有摄像头?众所周知,干部们比较注重保护隐私,况且他们宿舍楼比较封闭安全,所以他们门口装摄像头可能性不大。

当然,也不排除那个门口就真装有摄像头,或者就有目击证人,可以证明两江持刀劫持刘厅进屋,而不是其他方式。如果公开这个证据,社会各界各种狐疑猜测,必将烟消云散。#长沙警方通报刘某杰遇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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