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数成份股超跌题材个股梳理
1) 9月24日,证监会: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应当明确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的应对措施。
2)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是指:
1、沪深 300指数成份股公司;
2、科创 50、科创 100 指数成份股公司;
3、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公司;
4、北证 50 指数成份股公司。
3)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1.连续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2.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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