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秋叶
24-09-28 08:56 微博认证:承心优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科技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三只羊可能早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业刑辩律师邱跃向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表示,构成虚假广告罪,可从主体是否适格、主观是否具有犯罪故意、客体是否适格以及犯罪的客观事实和后果是否严重,这四个方面去判断。

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告主是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作为美诚月饼的品牌运营方,为了推广自己的月饼产品,委托三只羊公司进行直播带货宣传,三只羊公司符合广告主的定义。

他指出,构成虚假广告罪,一定是“故意”,包括间接故意,口误等无心之失,则不能构成犯罪。作为虚假广告不仅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还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商品交易的正当活动的社会关系。为了保障公平竞争,保护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运用刑罚制裁虚假广告的行为。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符合以下6条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达到司法机关刑事立案调查的标准:

1、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传染病防治的名义,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3、利用广告对食品、药品作虚假宣传,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

5、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