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在微博里强调过,思维中只要强调用双盲实验来检验中医的疗效,持有这个观点的人,我就直接拉黑了。
因为只需要通过这样的认知和观点,我就能发现某些人对传统客观事物的总结能力和抽象能力较差,而我这里则在描述金融货币体系内的一种新事物新现象,如果不具备一定的抽象总结能力则会看不懂。如果传统的客观旧事物都自己分析不清搞不懂,那么对客观新事物会更加无法搞懂了。
下面很详细解释,可能又是长篇大论,言多必失,越是长篇我的文章越容易出现错误,如果发现下面文章中逻辑有清晰的论证错误,可直接指出来。
首先来看新冠疫情期间的一则信息:国家院士研究团队以及多个医疗以及科研机构在P3实验室分离出病毒后展开了药效筛选,开展了抗新冠肺炎病毒的体外药学研究。初步发现5个中成药在体外实验中有抑制新冠病毒的作用。
这是一则国家级的专业研究团队在新冠疫情期间使用多种中成药做新冠病毒的体外杀毒实验。
简单的逻辑,所有的中医是不研究和不认识病毒和细菌的,因此他们治病的方法和逻辑则一定不会针对杀毒灭菌来进行,所以,中药中成药是不会通过杀毒灭菌来治病的,无论体外还是体内,中药的底层治病逻辑是作用于人体自身,针对病症来治疗疾病的。
首先引用这条新闻和解读,是想告诉大家,不要认为国家级的医疗研究机构或专业人员有多牛X,他们专业领域可能确实是牛X的,但是如果他们一旦违背了底层逻辑,不尊重客观实际,那么再多的牛X人物叠加起来也等于0,没有多大意义和价值。以上实验,无论研究人员如何专业和大咖,研究仪器和实验设备如何先进与高科技,统计方法如何科学和可置信,但是最终的研究结论价值基本为0,无任何价值,因为这些实验不尊重客观事实且违背了基本的底层逻辑。
其次,接着谈双盲实验,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双盲实验中,也存在底层逻辑不通顺的地方。要小心双盲实验得出的结论,也可能是没有价值和没有意义的。(请注意,上面例子我直接用了必然的0价值结论,而我这里用了可能一词,也就是说,对某些双盲实验的结果,是需要进一步分析而不能盲目采信的)
双盲测试的主要目的是避免研究结果受安慰剂效应或观察者偏向的影响。
而我们很多药物在上市前,是需要进行双盲测试的,因此,双盲测试的药物的疗效。
这里请注意,假如我不提出来,则很多人会忽略的一个核心的东西,双盲测试的是某种药物的疗效,而某种药物的疗效并不能等于某个病人的最终疗效。
例如上市的链霉素,能杀毒灭菌对某类疾病有效,但是会导致耳聋的后遗症,如上市的激素治疗SARS,会导致股骨头坏死的后遗症,例如胰岛素能降低血糖,但是也会导致糖尿病足,其严重者甚至需要截肢。
也就是说,这个底层逻辑下,某种药物能通过双盲测试,对某种疾病有效,但是对病人的总体疗效来说,则不一定是最优秀的。因为病人疾病的最终疗效,是要包括最低的毒副作用因素的。
这是双盲测试底层逻辑不通顺之一的地方。
双盲测试底层逻辑不通顺之二的地方,出现在这个测试的概念和含义中,谈到了两个因素。安慰剂效应或观察者偏向的影响。
也就是说,这个测试隐含了一个前提,那就是病人认为药物有效,就能产生神奇的安慰剂效应而有利于疾病,或者说,药物研究生产者或者医生带有主观偏见,认为某种药物有效,然后通过暗示病人这是特效药也能产生有利于疾病康复的积极作用。
很显然,这里都假设了病人和医生2者都带有主观因素能积极影响疾病的因素,而双盲测试的目的是排除这些干扰因素来还原药物的本质药效,因此,操作方法用药前让病人和医生都不知道药物分组情况来进行测试。所谓的双盲,就是对病人盲,对执行医生或护士也盲。(其次双盲测试也有排除作弊的作用,虽然没有明说但也能分析到这个因素的存在,毕竟药物上市会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有作弊和作假的动机存在。)
表面来看,好像逻辑通顺,但站在宏观大逻辑下一分析,就会发现底层逻辑也是不通顺的。
从定义来看,安慰剂或安慰剂效应对疾病是有积极作用的,而安慰剂本质上是一种无有效成分的假药,而国家法律又是打击假药,如果假药都不含有效成分,都有安慰剂效应,能积极有利于疾病,那么为何法律要打击假药?这个逻辑上是矛盾的。
这个安慰剂效应,是一个主观因素,就像人的人品一样,智商是个客观因素,而人品是一个主观因素,而人品,看上去有,但实际上看不见也摸不着也更加无法量化,而且关键的是,人品会随着外部环境,不同的时间,诱惑条件的差异而变化,人品这个主观因素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那么这个安慰剂效应也是如此,这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也无法量化,且会随环境事件和各种条件而变化的主观因素。而双盲测试却对安慰剂做了一个错误的假设,那么就是每个人的人品都是一样的相同的,每个病人的安慰剂效应也是一样的且完全相同的。
双盲测试的理论大厦,就基于对一个无法量化和测量的主观因素做了一个完全相等的错误假设,这违背了客观事实,也违背了底层逻辑,所以双盲测试的理论大厦其实是坍塌了的,很多人发现不了而已。
我们可以极端假设一下就能看懂这个底层逻辑的错误。
这里假设对某种P药做双盲测试,设置A药做安慰剂并对病人分组。
因为A本质上无有效成分,所以疗效为0,但是实际上最终测试的有效率为20%,我们会认为这20%的疗效是安慰剂效应产生的,也包括疾病自愈等因素。
假如P药最终测试的有效率是40%,我们会认为疗效远远好于安慰剂组,疗效超过一倍,即使排除安慰剂20%的疗效,那么药物的有效率也是20%。
但是因为病人的安慰剂效应并不是相同的,如果P药组的病人产生的安慰剂效应就高达38%呢?那么P药即使通过了双盲测试,但实际上它的药效也几乎为0。
你们发现底层逻辑上的十分不通顺的地方没有?测试药物对比安慰剂疗效显著,甚至疗效翻倍的药物,居然有效率都只有40%,在相对于100%来说,这也是一种低效药物。
假如我们想拔高安慰剂对照组的疗效到40%,而P药的疗效同样也翻倍到80%,只有这样,才能零P药成为一种高效药物,但这又与安慰剂这种假药都能达到40%的有效率是底层逻辑矛盾的。
你们发现没有,测试药物与安慰剂来作为对照组测试,就是一个天大的错误。他统计的数据是对照安慰剂组,只要符合统计学上疗效清晰的药物就能上市,而这种与安慰剂对比疗效清晰和优秀的药物,很大可能仍是一种低效的药物。
这是双盲测试的底层逻辑缺陷所导致的。
最后来验证。
我们都知道辉瑞治疗新冠药物的P药是通过了双盲测试了的,我看过这个双盲测试的实验结论,当我看到辉瑞P药对病人用药28天后仍在对比疗效时,我就知道我的上述逻辑分析是完全正确的。后续3年疫情也告诉了我们,我们很大部分的人感染新冠病毒后,基本上在一周内病情就会大加改善并痊愈,而辉瑞P用双盲测试居然用药28天后病人还没有痊愈。这样的双盲实验结果有何作用和意义?
后续再进行验证,香港第5波疫情导致了上万人死亡,而那个时候,辉瑞P药已经通过了双盲测试并上市了,为什么香港没有采用辉瑞P药来对抗新冠病人巨大的死亡人数?
最后,即使双盲测试在底层逻辑上是有很多不通顺的地方。但是我仍是支持对所有药物要进行双盲测试后再上市的。请注意,这里主要是针对药物的范畴来进行测试。
例如所有的西药,其次就是中成药和所有的中药注射剂,我都是支持用双盲测试来验证疗效后上市的。
但是,如果某人的思维中,如果强调要用双盲测试来检验中医的疗效,就大错特错了。
为什么用双盲测试来验证中医的疗效就大错了呢?
因为中医治病中所使用的汤药部分,表面上看是药物,但是实际上是医术。药和医,是本质上完全不同的东西,可以用双盲测试来验证药的疗效,但是不能用双盲测试来验证医的疗效,因为这种测试无意义,也无法进行操作。
前面说了,疗效,是可以有两种不同的概念和含义的。1是指药物的疗效(局部的),2是指病人疾病的最终疗效(总体的全局的)。
下面举个极端的例子来说明。
某个双胞胎姐妹兄弟玩耍时同时手臂骨折。
对于治疗这种疾病,你用药物的双盲测试方法来检验对病人的最终疗效就十分不可取。
首先你无法设置对照组,安慰剂在这里完全不起作用,在其他疾病中,因为有疾病的自愈因素,可能或多或少能起一些安慰剂效应并产生微弱的疗效,而安慰剂在这里完全无效,手臂即使恢复好了也是畸形,而出现畸形则疗效为0。所以,所谓的安慰剂效应在这里完全不起作用,而双盲测试的目的却是在排除安慰剂效应,这么一对比来看,有点完全小儿科游戏在搞笑。
因此,这里完全无法用双盲测试来验证对病人的最终总体疗效,因为这个实验完全无法设计,完全无法设置对照组,完全无法使用安慰剂,而且即使使用安慰剂也反而会暴露出其他实验中实验安慰剂的效果为0。因为对于骨折病人来说,无论你如何求爷爷告奶奶,如何求神拜服,只要医生不介入,则几乎可以肯定就是一个畸形。
所以,临床对比实验,也是可以用来验证对病人的最终疗效的。
因此,这个假设里,双胞胎姐弟用西医开刀手术治疗,双胞胎兄妹采用传统中医不开刀不手术治疗,最终疗效是否可以验证?肯定是可以验证的。1.病人通过自我感官系统去评估是否治愈。2.不排斥使用现代高科技仪器如X光照片补充验证。
所以,基于以上的论述,我会对那些坚持要用双盲测试来验证中医疗效的人,毫不留情的拉黑处理。因为他们看不到我上面论述的这些区别和差异,不具备基本的抽象和总结分析能力。
我对双盲测试的认知和看法,基本上就到此为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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