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不闻
24-10-01 11:19 微博认证:微博新知博主 历史博主

一份关于秦始皇时期真实底层小人物的文书。

这个阳陵县人叫“毋死”,名字是取个吉利意图,和去病、无疾的意思差不多。他的政治身份是“士伍”,最普通的平民,连最低级的爵位都没有。

他欠了官府8064钱的债,“余钱”二字,说明他已经努力还过一部分,但还欠这么多。为什么会欠官府债务,一种可能是生活贫困向公家借贷,另一可能是触犯了秦律,被判以罚款。细密的秦律,平民动不动会因各种原因被判以“貲一盾、貲一甲、貲二甲”等经济刑。其中貲二甲,实际操作就是罚款2688钱。比如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有贼杀伤人衝術(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壄,当赀二甲。」在大马路上伤人,一定距离之内不见义勇为者,就要罚款2688。

毋死目前不在家乡阳陵,而是远戍洞庭郡某县,这封文书,是阳陵县先向其家人追债,家人因贫无法偿还,故请求洞庭郡向毋死本人追债,以完成官府的“计”,即年度统计。

从情理推断,毋死本人远离家乡在服兵役,应该也是一下子还不起八千多债务的。按照秦律,他服完兵役之后,就不得不将以“居貲”的身份,即继续为官府劳动的方式来抵债。

问题来了,8064钱需要劳动几天?

睡虎地秦简:“有罪以赀赎及有责(债)于公,以其令日问之,其弗能入及赏(偿),以令日居之,日居八钱;公食者,日居六钱。”

劳动一天,可以抵消8钱债务,如果要吃公家的,只能抵6钱。即使按8钱算,也要劳动1008天,将近三年。当然,中间其家人也可以拼命挣钱,帮他还掉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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