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心流萤
24-10-08 20:03

【工贵其久,业贵其专】本人于去年7月份接受委托代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历时一年有余,于今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全面胜诉判决。
本案涉及广州市某小区139个车位的过户问题,涉案标的额达400多万元。在未依法履行车位出售的公示程序并采取竞标、摇珠等公平方式面向小区全体业主出售车位的情况下,原告向南沙法院起诉要求我方当事人办理涉案车位过户手续并要求我方当事人向其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律师费及担保费等费用,严重侵害了小区1600多户业主对涉案车位所享有的平等购买资格及停车权益。南沙法院在充分审查双方所提交证据材料的基础上,采纳了我方提出的全部答辩意见,并据此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感谢当事人的信任与支持,也感谢本案法官审慎负责判案。“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http://t.cn/Rc1HEy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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