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职_庞九林律师 24-10-11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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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英拿滚烫的水浇到5岁女孩头上##余华英卖的第1个孩子是自己儿子# 26名人贩子被判死刑,余华英将是第27个

1.云南喻立香特大贩婴案被判死刑
2010年4月16日,全国特大贩婴案在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宣判,贩婴团伙核心人物喻立香一审被判处死刑。

2009年5、6月间,武汉铁路公安干警在火车上接连查获数起贩婴案,解救了多名婴儿。经调查,2005年3月至2009年7月,该团伙先后在云南师宗县等处购买婴儿,贩卖至河北涉县,先后贩卖婴儿49人,其中喻立香拐卖儿童33名。

2010年4月16日,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为,喻立香无视国法,后果极其严重,罪当严惩,因此一审判处死刑,另两名主犯杜明花、喻小芬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20名从犯分别被判处2年至15年有期徒刑。

2.重庆江小方、唐细平拐卖妇女案被判死刑
1996年8月至1997年11月,江小方在重庆市劳务市场以帮助找工作、治病、介绍朋友等为名先后将13名女青年骗出,由唐细平在四川省渠县、营山县农村找男方收买,从中获赃款共人民币24000元。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江小方、唐细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二犯不服,提起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其死刑。

3.福建缪步黄、吴通住拐卖妇女儿童被判死刑
1996年5月至1999年7月,缪步黄、吴通住等人先后与贵州的人贩子互相勾结或交叉结伙,拐卖或收买贵州、四川籍妇女、儿童,共作案83起,拐卖或收买妇女154名、儿童2名,从中得赃款人民币839387元。福建省宁德中级法院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分别判处缪步黄、吴通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涉案犯罪分子也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缪步黄、吴通住等不服,提起上诉。福建省高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全案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缪步黄、吴通住死刑。

4.郑明月、郑明亮、刘久伟、韩成桂拐卖妇女被判死刑
1992年3月至1998年5月,郑明月、郑明亮、刘久伟、韩成桂等人相互勾结,合伙或单独在贵州、云南、江苏等地进行拐卖妇女犯罪活动,共作案103起,拐卖妇女142名。江苏省宿迁市中级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郑明月、郑明亮、刘久伟、韩成桂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涉案犯罪分子也分别受到法律制裁。一审宣判后,郑明月等人不服提起上诉。江苏省高级法院经审理,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郑明月、郑明亮、刘久伟、韩成桂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5.贵州张勇拐卖儿童案被判死刑
贵州省习水县农民张勇于1993年至1997年10月期间,多次单独或伙同他人,采用偷抱、拐骗等手段,先后将12名儿童从贵州拐卖至福建、广东等地。由于被拐儿童经多次倒卖,至案件起诉时仍有4名儿童下落不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去年底公开审理此案,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其他10名同案犯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及财产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已驳回了张勇的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了其死刑判决。

6.江西黄升灶、黄升贵拐卖儿童案被判死刑
江西省高安市农民黄升灶、黄升贵自1994年6月至1999年1月,伙同他人采用偷抱、拐骗等手段,先后14次从江西拐卖儿童15人至福建。由于被拐儿童经多次倒卖,至案件起诉时仍有7名儿童下落不明。今年4月,江西省宜春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黄升灶、黄升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其他6名同案犯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及财产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驳回黄升灶、黄升贵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了二人的死刑判决。

7.广东林来宝拐卖妇女案被判死刑
广东省陆丰市农民林来宝,自1995年3月至1998年8月间,先后参与将江西、湖南、湖北、陕西、四川等地14名妇女非法扣押,并转手倒卖。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后作出一审判决,以拐卖妇女罪判处林来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8.贵州邴贵刚、谢忠英拐卖妇女、儿童案被判死刑
贵州省惠水县农民邴贵刚,从1992年7月至1998年2月间,与谢忠英等人相互勾结,大肆将本地妇女、儿童拐卖到江苏、福建等地。其中邴贵刚参与拐卖妇女7次10人,拐卖儿童5次6人;谢忠英参与拐卖妇女5次7人,拐卖儿童6次7人。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后作出一审判决,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分别判处邴贵刚、谢忠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9.广东省陆丰市林来宝拐卖妇女案被判死刑
广东省陆丰市农民林来宝,自1995年3月至1998年8月间,先后参与将江西、湖南等地14名被拐卖妇女非法扣押,并转手倒卖。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后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林来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0.贵州省惠水县农民邴贵刚参与拐卖妇女被判死刑
贵州省惠水县农民邴贵刚参与拐卖妇女7次10人,拐卖儿童5次6人,谢忠英参与拐卖妇女5次7人,拐卖儿童6次7人。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后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邴贵刚、谢忠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1.贵州省绥阳县农民梁坤敏拐卖妇女被判死刑
在1998年6月至1999年6月间,先后5次以帮助找工作为名将5名女青年带到江苏、安徽等地出卖。其间,梁坤敏还奸淫被拐妇女2名、猥亵妇女1名。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后作出一审判决,以拐卖妇女罪判处梁坤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2.胡明华、苏宾拐卖儿童案被判死刑
2009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两起拐卖儿童犯罪死刑案件,拐卖儿童罪犯胡明华、苏宾得于当天执行死刑。
被告人苏宾得等人先后在河南省内黄县、安阳县、汤阴县、河北省临漳县等地的路边,趁人不备,抢走带在自行车上的小孩共七起七人,然后再中转、接送、介绍、买卖到河南、山东等地。
被告人胡明华男,路边抢走7名儿童,被判死刑

13.王喜娥、刘利萍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
【12人贩卖儿童收买被拐卖儿童案一审宣判:2人获死刑】5月31日,山西法院对12人跨省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卖儿童一案进行宣判,被告人王喜娥、刘利萍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2015年开始,山西籍被告人王喜娥、刘利萍母女二人及一些家庭成员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各种途径收买数量众多的婴儿,并通过他人将婴儿送往山东进行贩卖。

14.(2021年)张维平、周容平拐卖儿童判决死刑
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张维平等5人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法院刑事部分的判决:张维平、周容平判决死刑,另有二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一人被判刑十年。

张维平是牵涉“梅姨”的拐卖儿童系列案主犯,曾先后三次因拐卖儿童被判刑,交待拐卖儿童共14人,其中经司法机关核实的案件11宗、被拐儿童11人。

15年前被张维平拐卖的孩子,大多是一两岁的男童。张维平通过“梅姨”介绍,将孩子拐卖到广东河源等地。2017年,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广州、惠州、东莞等地警方,成立张维平拐卖儿童系列案专案组。张维平、周容平等5名嫌犯落网后,广州中院、广东高院先后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15 (2024)2023年4月,王浩文因涉嫌拐卖8名儿童被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犯拐卖儿童罪,被判死刑。
2024年5月28日,此案一审宣判。判决书显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浩文于2001年10月至2010年5月期间,单独或伙同被告人王某琼、胡某雄等人,在湖南、湖北、四川多地,趁儿童单独玩耍身边无大人陪伴照看之机,以购买食物、玩具为诱饵,拐带11名1至6岁的幼儿广东省汕头市贩卖。在案证据显示,加上此前入狱罪行,王浩文前罪加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
一审宣判,王浩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拐卖儿童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将依法择期宣判#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