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撞人致死赔650万后改判15年#【#村主任故意撞人致死死者女儿发声#:我不想要钱,迫于各方面压力,签署了谅解书】5年前,刘晴(化名)的父亲、华埠村村主任,被塘坊村31岁的村主任陈某驾车撞死。两年后,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2023年,该判决结果被上级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其间,陈某家属赔偿刘某家属650万元并获谅解。今年,株洲中院重审以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刘晴心情复杂,尽管她和家人签署谅解书,但依旧不能欣然接受改判的结果。父亲出事时,她还在上高中,事发当天,她被姨父接回村上,她才知道父亲离世。打她记事起,家里就有一所花炮厂。父亲总是忙生意,她1岁时被送进幼儿园,小学开始寄宿,只有周末回家。和父母相处时间少,刘晴从小独立,她说不清父亲去世对自己具体有哪些影响,也不愿意谈对父亲的印象。21岁,她大学毕业,跑父亲的案子,接手花炮厂,成为家里独当一面的那个人。父亲的离去,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九派新闻http://t.cn/A6Eu27v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