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童悦读 24-10-14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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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男生向女童泼开水不需承担刑责#

【近日,广东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名6岁女童在学校被一名六年级男生泼开水,女童面部、胸口、大腿烫伤严重,医院诊为二度烫伤。10月13日,据媒体报道,当地教育局和涉事学校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此事件系恶作剧,不存在故意。】

神特么“此事件系恶作剧,不存在故意。”

相关负责人,如果有人把开水往你身上泼,能不能说一句“只是恶作剧”呢?

六年级了,不是小宝宝了,开水会烫伤人这样的常识还能不懂?

这都啥玩意儿。

发布于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