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发文加强长护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长护服务机构定点管理的具体要求。根据办法,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可以申请成为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条件主要包括:①具备法人资格;②配备与长护服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化队伍和服务力量;③具有符合长护服务协议要求的软、硬件设备和相应管理制度;④具备使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与医保信息平台进行对接等信息技术条件;⑤符合长护服务相关的收费项目和收费价格政策规定;⑥符合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http://t.cn/A6E1xy4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