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24-10-17 09:36
微博认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鄂检新闻##检护民生#【黄石十堰两地检察千里联动救助,重燃山区残疾女大学生希望之光】被害人张某某,案发时系某高校在读女大学生,由于长期遭受赵某某精神侮辱,导致情绪失控在校跳楼自杀,造成双下肢瘫痪的严重后果。2024年7月,赵某某被法院以强制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但是赵某某没有向被害人做任何赔偿,巨额的医疗费用等支出压在被害人父母身上。黄石铁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该案中发现此问题,及时向该院第三检察部移送。案发地虽然在黄石,但是被害人已经回到十堰家乡生活,铁山区检察院行程千里赶赴被害人家乡,同时商请十堰市竹溪县检察院配合。走访被害人家庭,与村委会、乡政府等部门进行沟通,获悉张某某为家中独女,跳楼后为挽救其生命家里到处借钱,已经负债累累,目前被告人没有任何赔偿;张某某三级伤残需要长期进行康复治疗,其母亲全程陪护,其父亲身体不好也被迫到陕西煤矿打工,近期又受伤骨折,基本失去经济来源;在当地政府的关心下,张某某办理了低保,相对于高额的家庭生活成本,只是杯水车薪。铁山区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加快办理进度,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向省、市检察院和区委政法委汇报,努力争取最大额度的司法救助,有效缓解当事人的困境。@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 @竹溪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