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院
24-10-18 13:00 微博认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法治新疆# 【承诺还款屡拖延 高效执行见实效】 吾某在柯坪县某村经营水泥生意,2016年2月份,被执行人艾某因工程需要,向吾某赊账购买了24820元水泥写下一份欠条,约定2016年3月15日之前返还。后艾某未按约定支付货款,吾某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柯坪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吾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被告艾某拒不履行义务,吾某于6月1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http://t.cn/A6EDC2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