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和诈骗
(图1) 2018.5.11日,刘鑫等人在北京海淀公安局报警指控江秋莲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寻衅滋事和骗取钱财,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图2)2018.8月,刘鑫等人不服决定,申请立案复议,公安局经再次审查,依然认为“没有证据证实有犯罪事实发生”,不予立案。
(图3)刘鑫等人依然不服复议决定,向北京海淀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2019.2.18日,北京海淀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发生”,同意不予立案。
@王海 ,@法律人冯岩14 之流不知道拿着第几手材料跑去派出所,看起来提供的材料连基本审查都通不过。刘鑫之前报警还能拿回一份审查之后的不予立案通知书,王海冯岩之流估计吵半天,给一份受案回执就不错了。
特别那个冯岩,真是出了名的魔幻人士,看来当初因为寻衅滋事进去的惨痛经历还是没给他足够的教训。
现在网上这些无脑韭菜法院判决书不信,公检法审查结果不信,就信理记为首的网络大V各种拼接歪曲的信息,把恶意猜测当事实,网络上喊打喊杀。
这些人愿意走一遍流程也挺好,不过王海冯岩之流其目的不过是表演一下,赚点流量。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