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被欺负,家长警告其同学却被拘留,法院判警方没问题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件,家长张某因对孩子在学校发生的矛盾处理不当,被处以行政拘留。张某不服提起诉讼,法院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违法,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案情介绍
张某的儿子小张在学校被同学小王欺负。某日放学后,张某在学校门口遇见小王,将其拦在学校门口问话长达20多分钟。监控录像显示,张某在问话过程中多次做出情绪激动的动作。张某告诉小王,如果今后再欺负小张,小王过两年就是少年犯,他还会安排旁边的中学生放哨看着小王,拿砖头砸小王的脑袋,这样王某父母就要照顾他一辈子。小王听完张某的话后心惊胆战、两腿发软,回家后大哭,睡觉也不敢关灯。
之后,小王的父母报警,张某因拦截他人被行政拘留十日,张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拦截他人的违法行为,某公安分局结合涉案行为性质、违法情节等情形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幅度并无违法之处,因此不予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
[衰]这就是典型的不能用非法来对付非法。欺负同学当然是原罪,但是拦截恐吓同样违法。小孩子有法律的减轻甚至豁免,大人可没有。依法的手段只能是保护自己孩子,而不是惩罚加害者。法律不能预防,只有学校做好管理才能避免再次发生。这就需要学校认真负责,也应该增加家长,学校,司法的三者联动机制,可以尽快启动赔偿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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