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微博不含任何批判服美役成分,我觉得服美役是一个相当庞大并且值得讨论的深刻命题,也不赞同滥用任何基于贬损女性延伸的造词】
在“服美役”议题发生的时候,有一个呼声很大的观点:打扮是悦己,不是悦人。
关于如何区分“悦己”和“悦人”,又衍生出八面开花的战场。
分享一个我自己区分的方法:看她对“不美”有没有耻感。
无论是自己的“不美”还是别人的“不美”。
如果她不会因为素颜、“丑照”被人看到而感到压力,也不会攻击和审视其他人的容貌,她就没有因为“服美役”而被吸取情绪价值。
这就属于“悦己”。
在此基础上,无论她是否因为工作要求必须满足dress code,还是因为场合、其他目的的需要进行装扮,我眼里都不能算“悦人”。
至于因为“美”而付出时间、精力、金钱,是否属于“服美役”,又是否应当审判,是另一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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