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孩子被5名室友欺凌致死#,教育局:已和解】10月18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一个13岁的孩子刚转学到新学校,被同寝室的其他五人欺凌,掐脖致死。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该学生上初一,刚转学过来,涉事的五名学生上初二。双方发生了冲突,一开始被校方制止,后来那名初一学生在晚自习后来到初二年级宿舍,随即发生了悲剧。该工作人员称,17日,学生家属已和校方签署协议,双方达成和解。至于涉事的五名学生如何处置,该工作人员称“公安已经介入了,肯定要给他们处分的。” 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警方已介入此案,案件正在办理中。凤台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已妥善处理此事。
可能为了平息舆论,当地有关部门称此事已得到妥善处理。但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便学生家属已经和校方达成和解,此事也远未“妥善处理”。
当地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表明此案的处理,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但公安机关介入,与依法严肃追究涉事学生的责任,还不是一回事。根据媒体报道的信息,受害学生是被五名涉案学生掐脖致死,如果属实的话,这五名学生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由于他们都是初二学生,年龄都应该超过12周岁,甚至可能超过14周岁,应依法追究刑责。
也就是说,当地有关部门称此事已经“妥善处理”,最多只是民事部分的“妥善处理”,但追究涉事学生的法律责任,才刚刚开始。公众关注的是,对于施暴的涉事学生,是否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因为这关系到对被害学生的权利维护,以及对其他学生进行反欺凌、反暴力的教育。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各地对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引发的舆情高度重视,希望尽快平息、淡化处理,而这并非负责任的态度。赔偿并不能代替对学校教育、管理问题的反思、整顿。遏制校园欺凌,恰恰需要直面、依法依规,而不能因和学生家属达成和解,就将此事了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