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4-10-22 17:16 微博认证: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任性变道酿事故,随意开车负全责】#五大曝光##交通安全警示录# 2024年10月14日12时30分许,张某驾驶川TN***3号小型轿车,从汉源县富林镇富林大道一段往江汉大道三段方向行驶,行驶至富林镇江汉大道三段(县医院后门)向左变更车道时,与龙某某驾驶的川TM***7号轻型栏板货车发生擦挂,造成上述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张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龙某某无责任。
#四川交警提醒# :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一次只能变换一条车道,观察目标车道后方来车情况,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变道。@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四川公安 @中国交通频道·四川 @雅安公安 @雅安交警 @汉源交警 http://t.cn/A6nzmUJ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