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做一名律师是怎样的体验 24-10-22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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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在小红书看到的一个帖子,从律师职业共同体的角度来说,同样身为执业律师的我为同行遭遇当事人如此“评价”感到难受。

大致就是:该小红书博主聘请律师为其处理一个合同纠纷案件,律师费为5000元+收款款项的15%。结果后期该博主在人民法院调解员主持下与被告达成调解,在与调解员的对话中希望绕开自己的律师(意图不支付后期的律师费),并向代理该案的律所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和向法院发出撤销授权通知。代理该案的律师现身说法,并晒出成都仲裁委裁决书【注:委托代理合同的律师费约定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支持该律所向该小红书博主的部分律师费仲裁请求。另外,代理该案的律师自述在仲裁时自愿下调20%的律师费、在执行时抹去零头接近1000元,此时仍然被称为“无良律师”。

这个事件再一次印证了一句在律师行业中流传甚广的话,当事人只有XXXXX、背后的时候XXXX,每一个时刻都要小心当事人背刺。在该小红书博主的表述中最令我不适的是“无良律师”四个字,如果我们律师按照委托代理合同获得自己的律师费也可以被称为“无良”,那我觉得这位小红书博主不应该得到律师的帮助。如果对于律师代理费有异议,完全可以在签委托代理合同时不接受相应的律师费条款,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后又反悔,甚不诚信。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