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室何时成为公共场所标配#?#这里的医疗机构全部配备母婴室#】10平方米的区域可以用来做什么?装两排休息座椅?还是停车场两个紧紧相连的车位?10平方米也是《江苏省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规定的公共场所每万平方米母婴室的标准设置面积,可以为一个焦急需要哺乳的母亲解燃眉之急的地方。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宝妈们希望公共场所能够提供一个可供母婴使用的独立空间。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职能完善母婴设施建设,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母婴群体提供安心、舒适的育婴环境。
“孩子本身就发烧不适,又有哺乳需求,虽然还没到说话的年纪,但当时一定非常难受,因为找不到母婴室,我迫不得已,只能抱着孩子在医院的卫生间里哺乳。”2024年年初,一位年轻的妈妈来到云龙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称其在带着婴儿前往医院就诊期间,孩子因哺乳需求哭闹不止,但医院未设有专门的哺乳室,最终她只能无奈地挤在狭窄的卫生间里为孩子哺乳。
接到线索后,该院迅速成立调查小组,对主城区5家大型医院、医疗服务机构等公共服务场所进行实地摸排,并向市民群众随机发放调查问卷200余份,了解母婴设施建设、使用、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检察官经调查发现,辖区内部分场所并未按照《建设指南》有关规定设置母婴室;部分场所虽设有专用母婴室,但存在设施配备不足、管理维护缺失、指引标识不清等多种问题,不能充分满足哺乳期母亲及婴幼儿的实际需求。
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公共场所未设置母婴室或母婴室设施配备不完善是当前宝妈们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宝妈们纷纷表示希望检察机关推动行政机关依法整改,提升母婴设施环境建设,切实保障哺乳期妇女合法权益。
“2023年1月1日修订施行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我们可以是哺乳期妈妈的‘守护人’,推动母婴室建设是情怀所指,更是职责所在。”云龙区检察院代检察长王林说。(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褚泽言 沈鹏飞) http://t.cn/A6nwzcy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