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杯随手拍# 【司法守护鹰击长空】“哇!这只鹰看着好精神!”“飞到树上了,站着舍不得走呢!”在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云篆山山顶,一只只凤头鹰在众人的注视下展翅高飞,重返蓝天。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江津区林业局和重庆动物园联合组织开展珍稀猛禽放飞活动,五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凤头鹰被放归自然。凤头鹰,别名凤头苍鹰,它们通常栖息在2000米以下的山地森林和林缘地带,以机警和善于隐藏著称,多在夜晚单独活动,故被誉为“森林杀手”。因其种群数量正在下降,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这次放飞的五只凤头鹰,之前因受伤被江津区群众发现。相关部门通过“林长+法院院长”机制迅速响应,将这些受伤的凤头鹰及时送往重庆动物园收容救护中心接受治疗。经过约半个月的精心护理,它们的身体状况得到了恢复,经专家评估已符合放归野外的条件。在专家的指导下,五只凤头鹰成功飞向蓝天。
近年来,江津区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建立重庆首个“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持续创新举措将司法嵌入林长制,着力救助“天上飞的”、守护“水里游的”、修复“山上长的”,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生态环境贡献司法力量。(来源: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 作者:闫洋 | 编辑:司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