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的朋友在河北
24-10-24 10:46

老板制定礼法的条例中包含了老板结婚的相关规定。但是大家都知道,老板已是一个久无老婆的老鳏夫——当然,之前是有的,但是被他为了小三弄死了。小三是个无可指责的女人。因为上班的人都知道,老板不是那种别人说三两句就会说动的人,而是一个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没什么,但内里非常强硬的人。所以说是“为了小三弄死”,不如说早就想让老婆去死了,毕竟之后他也没有和当小三的女人办婚礼。人人都知道她是老板实质上的妻子,却没有办过婚礼。
那么,为什么还要写婚礼的规矩呢?一则老板结婚是件大事,老板也会有儿子当老板,儿子也会有孙子当老板(如果公司不倒闭的话,或者中间没有什么人死掉的话),当然是需要不变的规矩的。(虽然从公司现在的情况来看,规矩过个几年总是会修订的,不过像老板这样这么认真地专门做一本记录规定的书的,是至今为止还没有的事情)二则,万一老板是要结婚的。把当小三的女人扶正了,就需要这些规矩了。
大家抱着这样的心情学习这本书上的礼仪,想象着新郎是老板的脸的模样,或者是老板的太子的模样,礼典中参与的官员是自己的脸,礼仪中穿梭着的女主人却面目模糊。这样想着,过了几年,做太子的年轻男人已经被老板杀掉了,不久当小三的女人也亡故了,这些规矩终是没有被用上。再不久,老板又爱上了自己的儿媳妇,当初立下的不变的礼典,现在看起来,至少婚礼的一章像个笑话。新当协律郎的同事,开始上班之前都会去草草复习一番自己的执掌,但什么时候能用上也不清楚,可能明天就要开始准备了,也可能至这任执掌期满都不会用上。但上班不就是这么回事吗?最低要求是别被老板弄死了,至于最高要求,恐怕也是别被老板弄死了。日居月诸,人就这样老了。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