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调研云南行#【以司法之力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与“魂”】牟定彝族刺绣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1700多年的历史,绣品做工精细、构图精美、色彩艳丽,被人们形象地称为“指尖艺术”。近年来,牟定县把彝绣产业纳入全县产业发展布局,全力助推牟定彝绣从“指尖艺术”转变为“指尖经济”。
10月23日,部分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前往云南省牟定县,调研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及司法保护彝绣产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牟定县人民法院主动扛起司法护航非遗产业发展之责,将法治思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以司法之力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与魂。
牟定法院在县非遗展厅和“金瑞瑞彝绣工作室”挂牌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联络点,制定出台了《牟定县人民法院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10项措施》,还深入非遗传承人培训班、县彝族刺绣协会开展专题普法,进一步增强非遗传承人品牌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该院机关党支部与蟠猫乡非遗传承人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党员法官主动为以“彝绣”为代表的非遗传承人和非遗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纠纷化解等司法服务。
当天,特约监督员们还来到了在“金瑞瑞彝绣工作室”挂牌成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联络点进行调研。作为牟定县彝绣协会会长,全国人大代表金瑞瑞在为大家介绍彝绣司法保护工作时表示,绣品针法、商标、彝绣制品都享有知识产权,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将彝绣这一传统文化更好地传承下去。
“在产品的设计加工到最后销售过程中都有法律对它进行保护,对于一个产业的振兴来说至关重要。法院在彝绣制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助力彝绣产业的发展上确实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作为一名来自云南的彝族全国人大代表,同时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特约监督员,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怒江美丽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健很有感触。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彝绣的创作就和我们设计的图纸一样,是我们智慧的结晶,只有自身的知识产权得到保护后,原创的设计才能有动力,也才能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带来经济效益,这样才有更多的动力去开发更新的产品。近年来,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已成为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法院对于侵权的认定和评估也做了很多的创新,希望法院进一步加强相关方面工作,让我们的创新创造能得到更全面的保护。”马健说。(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记者:莫小雪 | 摄影:莫小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