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利国15036990350
24-10-26 10:01

实名举报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长兼支部书记宋征,三组事故处理负责人破案能手李军辉不作为乱作为,任性执法涉嫌隐瞒事实真相包庇交通事故司机顶包131天,维权十个月之久。@洛阳交警 @CCTV法治在线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都市报道 @中国警方在线 @CCTV今日说法 @平安洛阳 @人民公安报 @河南交警 @微博法律 @平安洛阳 @CCTV今日说法 @刘文华律师 @洛阳人不知道的洛阳事儿 @马延明 @清风郑州@醉美宜阳: @河南交警 @微博法律 @都市报道 @平安洛阳 @人民公安报 @清风郑州 @警民携手同行 @都市报道@洛阳高速交我本人于2023年11月25日晚上23点在洛阳市南昌路和丽春路交叉口被一辆豫CH580G宝马小轿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当时被撞双腿失去知觉麻木,意识清醒,马上有一女孩在我跟前往家打电话,说我撞人了,回不去了等,对方一女性回复说你别慌,我带人马上过去。随后很长时间我才被人送往医院,在凌晨24点钟左右,二中队交通警察李军辉违规和自称肇事司机的魏某没在现场而在医院做了酒精测试,结论是一般交通事故,按程序处理。第三天交警李军辉在医院为我的笔录档案,我把现场有女性往家里打电话的事反映,交警李军辉表示你听错了,他已看过监控视频,现场只有司机魏某某一人,没有其他人,并此细节他有意无意也未记录在笔录档案案。并随后在往洛阳市交警支队交警支队二中队送相关证件的当天在交警队协调下对方同意担全责并签字但随后不知原因反悔。其间我曾要求到洛阳市交警支队二中队查看现场交通事故视频两次,第一次李军辉安排工作人员带我看现场事故视频时,能看到从肇事车辆上左前门下来一人向伤者走去,白色棉外套,仅看见腰部以下,视频定格,不让看完整视频,我要求继续播放视频看现场事故发生后马上往家打电话女性,当时李军辉安排的工作交警表示“你要求与案件无关”拒绝,第二次通过12345投诉,洛阳市交警支队二中队交警李军辉才又安排观看交通事故视频,第二次发现从车俩后排下来一人在现场,外形衣服和第一次看的并不是一人,也不是交警李军辉说的现场只有一人,前后矛盾。一个月后洛阳市交警支队二中队下发事认定书,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由于交通事故常识欠缺,当时我曾咨询交警李军辉同等责任我需何种责任?交警李军辉做专业从警人员,不是细心解释,而是忽悠我:好,放心吧,责任认定书签字认领以后你该报医药费报医药费,应报尽报,其它的不用管,至于我要赔付对方费用只字不提,我才放心签字认领。
直到保险公司专业人士指出我负事故同等所负责任后,我对洛阳市交警支队二中队的认定责任书不认可,到洛阳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复核,并提供理由,线索,证据,对方有顶包嫌疑,但洛阳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在一位副大队长的主持下对我进行了约谈和解释,他们的专业解释是,事故处理大队仅对原交警支队二中队提供的档案复核,其它的理由线索不采纳,不解释,表示知道,但不认可,对我提出的交通事故受害当事人要在第三方陪同下观看原交通肇事视频,其复核办公室交警不予支持,称他们没权利。
2024年5月10日,我投诉无门,把在这次交通事故中的遭遇在网上求助,一天之后,5月13日中午13点,自称洛阳市交警支队二中队队长宋队联系我,表示此事对他工作压力较大,愿意详细听我诉求,我表示要观看交通事故完整视频,宋队承诺下午要开会,和我安排到下午5点观看交通事故视频,下午5点我如约在交警支队二中队和宋队,李军辉一起观看了部分视频,我吃惊发现从前门下来的一个穿白色衣服上衣的人的影像没有了,我马上向宋队表示此视频被人动了手脚,有删减修改,宋队表示不可能,我当时马上有三个疑问问二中队宋队,第一,现场事故发生后往家打电话说我撞人啦,回不去家了的女性声音的人的影像视频为什么没有?宋队答复:你说的情况我不否认也不肯定,视频没有了只这么长没办法,第二,我表示此次交通事故完整视频,我在合理合法范围内为什么遮遮掩掩推托一直到今天才让看?宋队回复,这只能说咱中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业务素质综合能力有待提高。第三,我要求要对此交通事故视频做司法鉴定,宋队答复,欢迎随时鉴定,但只能有关鉴定单位在本单位鉴定(二中队)。之后我咨询了12348免费法律咨询,答复交通事故视频鉴定只能公检法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办公室才鉴定。签于此,我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基本上无解,走到了维权无门的境域。
在这次交通事故中,洛阳市交警支队二中队李军辉对我多次解释说明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安排观看交通事故视频总是遮遮掩掩,似乎在掩盖什么,不提供交通事故完整版视频,对我要求坚持看事故发生时往家打电话说““我撞人了,回不到家了”的女性声音是谁时,其当时操作电脑的一交警说,你说的和案件无关,我无权为你查看。直到2024年5月13日二中队宋队同意观看视频,但我又发现交通事故视频影像被涉嫌删减修改维权无门,此次交通事故维权身心疲惫,精神肉体受折磨。
至此我离在此交通事故的真相越来越远,难度越来越大,投诉无门,举报遥遥无期,叫天不应。我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主公平法制不是这样体现,体现的只是在法制机关某些人的个别权力任性。作为民众弱势群体民告官深感无助渺小,所有能走知道的投诉举报渠道均推诿扯皮,回复模式千篇一律:表示理解,知道,支持你对我们机关的监督,不做实质性的调查,研究,追责工作,一拖二,二拖三,一拖再拖,拖的时间长了证据链消失,可能才是某些手握权力人的工作方式。作为公民,遵守交通法规,违反了一定为此负责,但应有的权利,却不能保证,法律本质上绝不是让老实本分的人受伤害,让违纪违法人逃脱制裁。
因此,我请求此事洛阳市公安局领导重视,1,请求洛阳市纪委监委委托鉴定交通事故视频,是否被人人为修改,如果属实要追究当事民警的法律、行政责任。2依法依规重新事故认定,重新划分责任。3、依法依规赔偿受害人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期间生活费、误工费等其它的合理费用,合理赔偿被撞坏的三轮车维修或更新费用,并对我的伤情做伤情鉴定(现在腿拐不能受力,平时走路200米,正常上下楼都疼,不能正常生活和生活劳动)。
交通事故受害当事人 刘利国
身份证号码: 15036990350 附:事故认定责任书、手机录音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