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5月交付的第一艘钢制船坞
为了加强战时对水面战斗舰艇的修理能力,以积累经验和探索海上浮动修理基地为发展方向为目的,1961年1月19日中国海军决定自行设计建造一艘钢制浮船坞,其性质为“设计性试制”。
1961年3月到1962年9月,国防部第七研究院第八研究所(简称708所)三室完成抬船举力5886千牛(600吨力)的钢制浮船坞(设计代号709)的方案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设计图纸。之后,大连造船厂接受了“设计性试制”浮船坞的建造任务。浮船坞系整体双墙式结构,坞体长59.1米,总宽17米,坞内宽11米,坞墙宽2.25米,型深8.3米,上甲板高5.8米,最大沉深7.3米,抬船举力5886千牛。主要设备有流量1000立方米/小时的立式离心泵2台,1.5吨起重机4台,车床、钻床、铣床、刨床各1台,柴油机带动的主、辅发电机组各一套和立式水管辅助锅炉等。
1963年6月3日开工试制,1964年2月29日下水,4-5月进行了坞体强度、倾斜、空坞沉浮、抬船、最大沉深、抛锚、拖航等多项严格的交船试验。1965年5月完工,交付海军服役。
使用后深受部队欢迎。总结了4大特点:
-使用范围广。老护卫舰、扫雷舰、猎潜艇等战斗舰艇,远洋拖轮、供水船等军用辅助舰船以及其他各类船舶,均可进坞修理。抬船举力、坞体长、坞体宽、吃水都超过了原设计进坞的能力
-使用方便。在岸边、码头、港湾均可使用,从铺边墩到舰船进坞坐墩,仅用半天即可进行修理作业
-抗风能力强、稳性好。遇有10-12级台风,只需将坞体沉入水中至安全甲板附近,即能保证平稳安全
-强度好。使用多年后钢板无严重锈蚀,坞体未见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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