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 24-10-2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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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低保老人起诉儿子前儿媳索要带孙费# #女儿丢给老人法院判付13万带孙费#】此前,江苏女孩佳佳的父母离婚时约定,佳佳的抚养权归妈妈,爸爸每个月支付500元抚养费。佳佳跟着母亲短暂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就一直跟着爷爷一起生活。在此期间,佳佳的父母不但没有探望佳佳,而且连基本的生活费也都没有支付。70多岁的爷爷是低保户,已无力承担上了初中的佳佳生活费,无奈之下只能将自己的儿子和前儿媳起诉至法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抚养义务,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并无当然的法定抚养义务。若父母在具备抚养能力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抚养义务,而将该义务“转嫁”给老人,由老人实际抚养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时,老人可向孩子父母主张相应的抚养费。最终法院判决,佳佳父母按照离婚协议的规定,支付给老人抚养费13万余元。(零距离) http://t.cn/A6n4e2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