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与曾姓男子时任台湾海军陆战队防空警卫连上等兵及一兵,2人分别于某日凌晨4时至6时、凌晨3时至5时,各担任营区盘检、枪兵勤务,李男竟离开管制哨,前往哨长室倒头就睡,曾男后来也跑去会客室呼呼大睡,直到安全士官前往督导交接时,才发现他们都不在哨所,案经宪兵队移送办。
法官日前依法宣判,2人均犯台湾陆海空军刑法第35条第1项,擅离勤务所在地罪,处拘役20日。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并应於判决确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公库支付2万元新台币。均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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