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办泼妇2024 24-10-29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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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记回应实名举报江秋莲骗捐8年#

好了!稍安勿躁,法办带你们一点点抽丝剥茧,讲述刘鑫怎么被坑……

写被坑之前,需要了解一些常识……

法律上的,尤其是日本的这个所谓的《犯罪受害者保护法》……

如果熟悉日本法律的网友,应该知道,江总作为江歌的遗属,她是有权利对卷宗记录的部分提出自己的意见的,简言之就是这个所谓的卷宗,也就是法办置顶的微博里的内容,是日本检方和江总及其律师(大桥)一起讨论后拟定的……

需要指出的是,刘鑫作为证人,是没有权力去阅读这份卷宗,更别谈去修改了……

诸位有没有一个感觉,就是说这份日本的判决书写的非常的拧巴……

为啥呢?很简单,因为有两种不同的思路去博弈……

日本的检方思路非常简单,陈世峰杀人了,认定杀人事实了,就足够了……

至于杀人原因,陈世峰不讲,那就没法记录,只能通过人证(陈世峰的同学,永井也就是陈世峰的干妈),物证(江歌和陈世峰的聊天记录,出行记录,陈世峰的供述)……

最后的结论就是,陈世峰杀江歌,因为经济纠纷……

这是日本检方的红线,也就是说除此之外,剩下的部分江总是可以触碰的……

至于陈世峰来杀谁的,或者说有没有十万日元的敲诈勒索,日本检察院是一点不在意的……

很简单,因为不管来杀谁,最后死的是江歌,这是个不争的事实,陈世峰究竟是来杀江歌,还是想两个人一起杀,跟判决结果也就是刑期没有半毛钱关系……

十万日元也是如此,因为陈世峰就是被江歌巧诈了十万日元,那也不是被杀的理由,换句话说,十万日元就是存在,也跟判决结果也就是刑期没有半毛钱关系……

懂了吧?

那江总花那么大价钱请大桥律师的目的是什么呢?大桥律师到底收了多少钱,这个江总是清楚的,法办只是透个底,大概是正常案件的十倍价格……

大桥律师跟检方讨论的结果,或者说,想加进去的东西是什么呢?

第一,就是陈世峰的杀人目标是刘鑫(没杀成),这个检方经过讨论后没有答应,因为检方不知道是来杀谁的,所以最后的结论就是陈世峰带刀来找的刘鑫(注意!没有提来杀刘鑫),而且杀江歌的时候带有浓烈的杀意……

第二,就是十万日元这个事情能不能不要在卷宗里出现,这个请求是被日本检方拒绝的,因为这就是陈世峰的供述……

第三,就是十万日元这个事情能不能不要在庭审时出现,这个请求也是被日本检方拒绝的,还是一样的理由……

十万日元有没有呢,或者说检方认定了没有,其实是认定了的……

很简单,陈世峰拿不出任何证据,但是永井做了陈述,江总一直在混淆一个概念或者说国人不愿意接受的现实就是,日本检方其实是更相信日本人的供述的,而且这不是孤证,因为有江歌和陈世峰的出行信息及聊天记录以及人证……

但是为什么日本检方没有去认定这个事情呢,还是那个话,受害人隐私保护法是保障即使受害者的隐私的,也就是说日本人和中国人的思路一样,死者为大,即使受害者有这个事情,也不会公布,因为会对死者的名誉带来损害……

好了!庭审的思路大概就说完了……

那法办再说说为什么检方接受了江总的意见,也就是说陈世峰是来刘鑫的呢!

很简单,这是刘鑫自己供述的啊!当时日本警察叔叔把刘鑫控制起来的时候,是当犯罪嫌疑人的……

日本警察叔叔问刘鑫:你觉得陈世峰是来找谁的……

刘鑫回答:是来找我的……

那还让人家检方咋写……

所以法办告诫诸位一个很重要的法律常识……

也就是说,如果当时刘鑫稍微有点阅历,怎么回答呢?

就告诉日本警察叔叔:我不知道陈世峰是来找谁的……

完事……

所以,这就是刘鑫入坑的一个非常非常大的雷,就是她告诉日本警察,陈世峰是来找自己的……

另外,这个案子,日本检方迫于压力,也就是江总在日本的闹腾……

当初被组织起来的很多华人,是有日本护照的,也就是说能投票的……

西方国家嘛!选民的选票还是有点作用的……

如果法办是刘鑫,会找一个律师,把这个案子分成独立的两个案子来做……

第一部分,就是陈世峰对刘鑫的胁迫罪……

第二部分,就是陈世峰对江歌的谋杀罪……

这样的话,江总的构陷就不可能成功……

先写这么多吧,好多细节,以后有时间了再写……

总之,江总的构陷计划在于她利用了天时地利人和……

所谓,刘鑫递刀锁门,是日本的庭审期间驳斥了的,认定刀是陈世峰从实验室带来的……

但是,唯独十万日元,提都没提,江总只是冷笑两声……

细品吧……

发布于 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