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诗睿
24-11-01 08:39 微博认证:微博新知博主 长文原创作者 法律博主

刚发现被江秋莲女士拉黑了,值得人思考的是,总有人只想得到非黑即白支持,但却不允许质疑,一旦有一些质疑便令其扣上帽子,这是互联网时代多么有意思的观察。

我所质疑的便是:

1.是否构成民事意义上的诈捐;

2.注册江歌相关商标其实并非防御性注册,而是基于商用的考量,否则如何解释不注册“江歌”而注册“江歌妈”呢?这不是利用女儿来获取商业利益么。

对于质疑而言,只是随着事态的发展,便开始有疑问,然而却得不到回应。

对于想要给人扣帽子的人,或许他们不知道大概没有我这种从江歌案一开始就在知乎给予极大的法律意见支持(参见附图),同时也对案件本身持续跟进解读的,所以有时候回想,是否值得那份精力投入。

我想值得,因为给予法律的普及,有助于消灭信息差,但当有人只想听她想听的话,我会说对不起我做不到。

因为质疑是参与社会议题的必经过程,因为任何质疑不得的人和事或许都有问题。

附上当时写的话:

在知乎应该没有如我一般对江歌案从头跟到尾的人,我完全站在中立的角度,认为不应该改编放到电视剧《底线》中。

值得注意的是,不支持改编不等于刘鑫的支持者,非黑即白的思维是非常幼稚的。

注意二元的、非黑即白的思维不允许超出两种可能性的各式各类的变量、条件和语境的存在。
它只会误导完整的论证,屏蔽理性、诚实的辩论。

社会议题存在分歧和争议的一方将己方的主张赋予支持正义的标签,而将对立的一方斥为“非正义”,那么复杂多维的社会议题就能变得异常清晰,大多数无法也无能了解和理解社会议题的复杂性和模糊性的人们将更容易简洁、清晰地从支持A/支持B的两极中来迅速判断和选择。

然而逻辑上来说,支持A和支持B,中间还有“反对A不等于支持B”,非黑即白等于陷入逻辑误区,但这样的好处是显然的,一方面支持宣称支持A的一方能够增强自己的社会认同,并从群体认同中提升自尊感;另一方面排斥和反对被宣称“支持B”的一方能够宣泄自己的社会焦虑,纾解和释放郁结的愤怒。无论提升自尊还是释放焦虑,这两个方面都能给个体带来积极的感受。问题是,在某个社会议题上存在分歧的不同利益博弈方,更容易诉诸“非黑即白”旗帜的往往是在智力或基本道德(公正、公平、诚实)上更低的一方。现代认知神经心理学的研究已经揭示出,想比于更能够宽容对待不同意见的自由主义倾向者,保守主义倾向者的大脑在两个区域有着明显的差异。

但凡万事万物,都不是“非黑即白”。如果思维仅仅停留在“非黑即白”,则说明还不够成熟,毕竟“横看竖看角度都不同”,这就是“横看成岭侧成峰”的由来。善人必有其过错之处,恶人必有其为善之处,二分法看人看事过于幼稚。

如果一个事情或一个人被不断神化,并令人“趋之若鹜”,就值得警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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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