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APP 24-11-01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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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11月1日电,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修订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1、【《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发布:允许外国自然人实施战略投资 放宽外国投资者的资产要求】
2、【六部门:外国投资者可以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上市公司提前确定发行对象的定向发行】
3、商务部、中国证监会等六部门答记者问表示,《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发布后,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不需要报商务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复。
4、【证监会等六部门:放宽外国投资者的资产要求】
5、【商务部、中国证监会等六部门:已实施战略投资的外国投资者锁定期不缩短】
6、【证监会等六部门:允许外国投资者以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
7、【证监会等六部门:允许外国自然人实施战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