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地严肃#谈谈关于白沙粉我想说的#
分享一段最近读到的书里的内容:
现代社会,人们获得了相当程度的自由,但自由也带来了相当程度的问题,自由迫使人们独自面对选择,并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而为自己负责的压力是极其沉重的。
心理学家艾里希·弗洛姆认为,自由的代价已经超过了它本身的价值。并称之为一种无法忍受的、孤独的状态。面对这种孤立无助,人们只有两种选择,一是逃避自由,回归人与人相互依赖的状态;二是通过创造性的爱和有意义的工作来实现积极的自由。
应对自由的消极方式是逃避,从自由的重负下逃离,以避免其对安全感的威胁。选择逃避自由的人试图通过放弃自我来消除自我与社会之间的隔阂,但这种逃避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能为个体带来幸福。弗洛姆提出有三种主要的逃避机制:独裁、破坏和趋同。
费洛姆认为,爱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是积极地与他人分享,主动地参与和慷概地给予。在给予的过程中丰富他人生命的价值,使自己生命的意义在他人身上得到新的延续,这种延续反过来使自己获得新的希望和力量。
以上其实也是我关于“白沙现象”的思考,我不想评价一个个人的决定,就像很多人表示的,个人的决定不干涉、尊重就好。
但真正引发我思考的是,人们不约而同的对“自由“的艳羡,和完全无意识的“对自由主义”的误解和偏离。
大周末的不适合长篇大论,我只想说,“自由主义的”的自由,不是freedom,不是free to do anything,自由主义的自由是“liberty”。这一个词最早起源于拉丁文liber,指的是争取自由的斗争行动;《牛津英语词典》指出“自由”(liberal)一词在英语中存在已久,意思是“得体、高尚而慷慨的自由人”。而在佛教的语境内,liberation,指的是“解脱”,为了解脱,需要付出三大阿僧袛劫的努力。
真正的自由,是个动词,是蕴含抗争与奋斗的动词;而不是那个可以被享用甚至随意挥霍的名词。
人们在被“白沙式自由”所蛊惑的时候,不要仅仅认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就是一种自由”,还要记得“有些事情我们不能做,否则会失去自由”。
当然我知道,当人们“过分地不能做自己”的时候,必然会被那些可以“过分地做自己”的人所吸引,而忽略了他们的“过分”。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会有“白沙粉”出现的原因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