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摄影。俄亥俄州立监狱电椅上的男子,摄于1901 年。
俄亥俄州是美国第二个采用电刑的州(此前纽约于 1888 年建造了第一把电椅)。
附关于电刑的执行描述:
犯人通常会被剃光,并用皮带绑在椅子上,穿过胸部、腹股沟、腿部、头部和手臂(有些监狱将皮带绑在嘴和鼻子上,并使用眼罩),将金属黄盖形状的电极固定在头皮和前额上,并用浸有盐水的海绵覆盖;另一个电极用导电胶(Electro-Creme)润湿,并连接到囚犯腿部的一部分。为减少执行意外,犯人的腿毛会被剃去,以减少电阻。以上准备行为创建了一个闭合电路。
死刑犯准备好后,典狱长再次宣读死刑判决书,然后他向行刑人发出信号。行刑人拉动杠杆开始通电,向死刑犯施加500至2000伏的电压,持续约30秒,此过程中电流释放会激增,然后停止放电。此时囚犯身体放松,医生会在几秒后犯人身体冷却后检查犯人的心脏是否仍在跳动,期间可再施加电流直到心脏停止跳动。目击者会发现,过程中,囚犯经常会呈现一种油炸般的状态(原句: the prisoner is often fried in the process. ),出现皮肤起泡、血管破裂沸腾的反应。通常电刑中囚犯的手会紧握椅子,四肢剧烈运动,从而导致脱臼或骨折,伴有身体组织肿胀、冒出蒸汽或烟雾;大小便失禁;散发烧焦的气味。 尸检时,尸体温度极高,稍微碰触就会起水泡,因内脏冷却需要时间,尸检会相应向后推迟。电极与头皮和腿部皮肤接触处出现三度烧伤并发黑。库克县副首席法医罗伯特·H·基施纳 (Robert H. Kirschner) 表示:“大多数情况下,大脑看起来都已经煮熟了。”
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威廉·布伦南(William Brennan)对电椅处决进行了以下描述:
“......犯人的眼球有时会弹出,挂在(他的)脸颊上。犯人经常排便、排尿、吐血、流口水。随着温度的升高,犯人的身体变得鲜红,血肉膨胀,皮肤伸展到了破裂的程度。有时身体会着火……目击者会听到像煎培根一样响亮而持续的声音,房间里弥漫着燃烧肉的令人作呕的甜味。”
【素材源:Description of Each Execution Method,DeathPenaltyInformationCenter,(网页未标注具体作者与撰文日期),http://t.cn/A6nVpm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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