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性最多可休2天痛经假#近日,云南省政府发布《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新规明确指出,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以休假1至2日。该《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正式执行。
据了解,早在1989年发布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七条中,就有“月经过多或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单位证明,给予公假一天”的规定。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也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应当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者休息1至2天。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者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安排休息1至2天。#多地规定痛经可休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