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延明 24-11-06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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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巡视组:本人曾于2023年1月3日向@全国青联 秘书处举报饶谨以@清华大学 国际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特约研究员的虚假学术身份,骗取“十二届全国青联委员”的违法违纪问题。

全国青联秘书处谭姓男性(借调人员)电话回复称:1、确认饶谨是以“清华大学特约研究员”的学术身份参评“十二届全国青联委员”;2、因饶谨现已不是“全国青联委员”,全国青联没办法处理饶谨。3、事情已经发生,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追究了。

当时我提出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关于引发〈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会的规定〉的通知的规定》,饶谨不仅在全国青联委员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背(图二 第五条)的规定,还存在“违反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情形,要求谭姓男士书面回复信访。

2023年1月20日,谭姓男子通过邮件回复称“经与清华大学核实,2014-2015年,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曾邀请饶谨以“特约青年研究员”身份参与录制有关视频访谈节目(清华大学解释称:该“特约青年研究员”不是清华大学正式聘任人员,不是专业技术职称,也不是学术头衔)。鉴于饶谨当时积极参与我国国际传播的相关工作,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曾推荐其为全国青联委员。”

对于上述事实,本人认为全国青联的回复明显是在偷换概念,避重就轻,包庇饶谨。理由:

1、2015年6月,中国青少年新媒体协会推荐全国青联委员候选人的公示中,饶谨的参评身份是“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图四),而非“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曾邀请饶谨以“特约青年研究员”身份参与录制有关视频访谈节目”的临时身份。(图五)

2、饶谨即便是“积极参与我国国际传播相关工作”也不是其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政治荣誉的理由;

3、清华大学校长办公室《信息公开告知书》中已经明确饶谨参评“十二届全国青联委员”的在“研究员/特约研究员”的学术身份造假。谭姓男子电话回复中,明确饶谨参评时的学术身份是“清华大学特约研究员” ,而非做视频时的“特约青年研究员”,其偷换概念,明显有包庇饶谨之嫌。

同时,我明确告知谭姓男子,图五的回复内容会随着事实深入被饶瑾“推翻”,成为包庇饶谨的证据。

2024年8月,饶谨向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时,向法庭提交了有关伪造学术身份的《质证意见》,明确承认:1、“协会领导”指使其弄虚作假,“学术一点”;2、清华大学李希光教授私自给其出具了“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的证明材料;3、饶谨自称在整个造假参评过程中他是“被动参与工作”。

因此,有理由怀疑全国青联在“回复”中的“经与清华大学核实”,完全是杜撰或者捏造的虚假事实。所谓的“特约青年研究员”之说,完全是包庇饶谨的说辞。

后,经多方证实,谭姓男子为某高校借调全国青联秘书处人员。他离开全国青联时,将本人的举报及回复邮件全部清空。

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