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叔办案手记##胜诉案例# 广西离婚案被抢1年多孩子抚养权二审改判
男方婚内抢走10个月大孩子藏匿1年多时间,离婚案一审抚养权判给男方,经历近10次诉讼,今天百色中院终审判决,抚养权改判给女方,男方30日内将孩子送交女方直接抚养。
这个判决太不容易了。
孩子被抢走后女方立马起诉了离婚,但男方提起管辖异议,被法院驳回后又上诉,最终离婚案被移送男方户籍地法院审理,导致案件被人为拖延了4个月时间,期间女方四处求助,一直无法见到孩子。
离婚案立案后我们向法院申请人格权禁令,被法院驳回;我们随即提起复议申请;
期间,离婚案一审开庭审理,法院第二天就判决不准离婚;
1个月后,我们向法院提起婚内监护权诉讼,要求男方停止侵害监护权,并判决婚内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
几天后,法院作出人格权禁令复议裁定:撤销原裁定,要求男方立即停止侵害女方的监护权;
1个月后,法院一审判决双方按月轮流抚养孩子;
男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判决撤销原判,驳回女方全部诉讼请求;
此后,女方向广西高院提起再审申请,高院审查后驳回申请;
在此期间,女方向法院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法院在孩子2周岁前一天开庭审理,后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
女方不服,提起上诉,中院二审审理后认为,孩子由女方抚养较为适宜,改判由女方直接抚养,并限男方30日将孩子送交女方。
抢夺藏匿孩子挑战道德和法律底线,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不会不来。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