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济捣蛋 24-11-08 20:49
微博认证:财经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思考]这里的表态,感觉有种给投资者正名的味道。
因为之前所谓的金融消费者表述,我们好像都被定义成了金融消费者。。当时大家都在亏损,都在自嘲自己在金融市场消费了。。

但是这里明确的把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分开并列了。
这说明上面确实感觉到全部定义为金融消费者是一个不妥的行为。

根据网上定义:‌金融消费者是指购买、使用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的自然人。比如购买了那些投顾服务,购买了同某顺的一些软件服务等。

而投资者,一种就是我们股民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看好的企业股票或者是行业或者指数ETF基金等行为,这种应该可以认为是投资者行为。

[思考]保护谁都好,别光喊口号!!!要有实质性的政策落地。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