觞深之渊
24-11-10 16:33

清代一桩案子。亲爹把女儿卖给他人作妾,收取财礼京钱250千。之后又和男家同族人串通,把女儿领回,交给别人零卖。可以看到当时人就已经有拿女儿来回卖骗彩礼的手法了。按同省年代不远的记录,100千换算银70两,这案子里女儿价值200两银不到点。理论上按当时人存钱习惯,未必一下子给足额银子,可能是以一定期限田租交易。不过别看妾的身价银不少,以古代的夭折率和成年人寿命,很多家庭仍觉得养女儿大再卖是不合算的。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