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收间谍100多万被判无期徒刑#导致公职人员策反是缺乏信仰?刚因这一热搜话题再次冲上热搜,那从法律角度又该承担什么责任?
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间谍罪是行为犯,并不以实际上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实施了间谍行为,即构成本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条 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
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国家安全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可见,国家一直对违反间谍罪实施零容忍,作为公职人员,受人民监督,已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为首要。那么为什么扔有人甘冒大险呢,可能存在以下原因:
个人利益驱动:某些人因为个人利益而选择成为间谍。例如,通过出卖国家机密可以获得巨大的经济回报,这对于家庭条件较好的个人来说,可能只是一笔相对较小的支出。
受到外部诱惑或胁迫:间谍可能因为受到外部势力的诱惑或胁迫而同意成为间谍。这种情况下,间谍可能被描绘成一种能够带来权力、财富或改变生活的机会。
意识形态或政治信仰:在某些情况下,间谍可能出于对特定意识形态或政治信仰的忠诚,愿意为国家服务。例如,出于意识形态信仰,某些人可能选择为苏联情报机构工作。
个人心理需求:有些间谍可能因为个人的心理需求,如证明自己的能力、寻求刺激或冒险,而选择成为间谍。例如,罗伯特·汉森就是出于想要证明自己比其他所有人都出色的心理,选择成为间谍。
教育和社会环境的影响:教育和社会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成为间谍的决定。例如,有些人可能因为受到“毒教材”或“毒课堂”的影响,思想发生了偏差,从而选择成为间谍。
冒险当间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个人利益、外部诱惑、意识形态、个人心理需求以及教育和社会环境的影响。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使得某些人选择走上这条危险的道路。#律师[超话]##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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