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爱讲糖
24-11-12 15:09

美国甲状腺协会更新《妊娠期甲状腺疾病指南》,2025版有6大变化

《妊娠期甲状腺疾病指南》对子代、对母亲、对家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美国甲状腺协会ATA自 2017 年以来一直没有更新,8年来在妊娠甲状腺问题上又有了更多的研究数据和重大进展,基于此,新版指南推陈出新,以问答形式,让医生更容易学习掌握,以便更好地管理妊娠甲状腺问题,《新指南》预计正式发表时间为2025年。

1.孕前:甲功正常,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阳性的女性不治疗!

孕前,《2025版指南》的一个关键变化是针对甲状腺功能正常,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阳性的患者,不建议使用左旋甲状腺素(如优甲乐、雷替斯、加衡等)进行常规治疗,因为现有新证据显示治疗没有明显益处。

有证据表明少数TPO抗体阳性的女性,未来1-2年内或可导致亚临床(轻度的)或明显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2025版指南》建议TPO抗体阳性的女性在备孕期间每 3-6 个月检测一次促甲状腺激素(TSH)水平,直到怀孕,受孕成功后,在孕30周之前,至少每月做一次甲功的复查。

2.孕期:甲状腺功能障碍的风险因素的界定

既往认为的三个关键风险因素,包括年龄超过30岁、至少有2次怀孕史和病态肥胖(体重指数 [BMI] 至少 40 kg/m2),实际上对甲状腺功能障碍的可预测性较低。

《2025版指南》认为存在风险的因素包括:亚临床或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或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病史、产后甲状腺炎、已知的甲状腺抗体阳性、甲状腺功能障碍或甲状腺肿的症状以及其他因素。

3.孕期: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治疗

既往指南在确定何时考虑治疗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时,要根据TPO抗体的情况来决定。

《2025版指南》根据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诊断时间来决定是否需要治疗,建议在妊娠早期进行治疗,不推荐在妊娠中期或晚期进行治疗,也就是不建议对TSH水平低于10 mU/L的孕中期或晚期孕妈妈进行常规左旋甲状腺素治疗。

4.孕期:初次发现TSH升高,建议3周内复查

《2025版指南》提出不少孕妈妈妊娠期甲状腺水平可自发恢复正常。因此,在妊娠早期发现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后,特别是当TSH水平低于6 mU/L的时候,临床医生可以与患者讨论两种选择——一种是考虑在3周内进行复查确认,一种是在妊娠早期直接开始使用左旋甲状腺素。

5.孕期:强调甲亢治疗与患者共同决策的必要性

孕期,对于显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治疗上与现行指南相比没有重大变化,但是是更加强调与患者共同决策的必要性。特别是对于怀孕前患有格雷夫斯病甲亢的女性,因为抗甲亢的治疗方式,主要是甲巯咪唑 (MMI) 和丙硫氧嘧啶 (PTU),对于即将到来的怀孕有不同的优点和缺点,如果医生帮助患者参与决策过程,那对疾病管理和怀孕随访会非常有帮助。

PTU仍然是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首选药物,因为与MMI相比,PTU在减少潜在出生缺陷方面更有利。

《2025版指南》建议在确定妊娠后停止使用抗甲亢药物,但高危患者除外。如果在怀孕早期停止抗甲亢治疗,在孕3个月或12周内不太可能复发。孕5-15周是抗甲亢药物的高危致畸期。

《2025版指南》关于是否停止治疗高危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的建议和现行指南保持不变。

6.孕期:甲状腺结节与癌症可以推迟至产后治疗

《2025版指南》十分肯定地回答了孕期甲状腺结节和甲状腺癌的处理是否可以推迟治疗至产后的问题。答案是肯定可以。

发布于 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