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来了#】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聚焦解决长期护理服务对象和长期护理从业人员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推进以岗位使用为导向的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建设。
《实施意见》明确,由省级医保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立足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实际,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事项办理指南要求。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相关要求,对照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内容,分类分级做好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的认定考核工作。要将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和统一开发的长期照护师培训教材及考试题库作为培训、考核的主要依据。通过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方式,围绕职业道德、基础知识、生活照护、基础护理、应急处置、功能维护、对症护理、心理照护等方面开展考核,并对合格人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时,各地医保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依托实训基地、长期护理服务机构等培训场所,定期组织已完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长期照护师开展业务知识和实操技能轮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