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做生意借50万还钱时丈夫不认了# 法院:算夫妻共同债务!】此前,江苏的张先生和王女士夫妇共同经营的工程项目资金出现问题,于是向亲戚李女士借款。在签写借条时,由于王女士身处外地,就让丈夫张先生写了一张50万元的借条。随后,李女士将款项分批转入王女士的银行账户。但到期后,王女士夫妇二人未能还款,李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张先生认为,自己没收过这笔款项,也未用于家庭开支,因此认为这笔款项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自己不需要偿还。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夫妻双方均明确向李女士的借款是用于共同承接的工程,虽然仅有一方出具借条,在出借人交付款项后,双方之间形成的债务,应当视为借款人夫妻共同债务。最终,经调解,2人同意分期共同偿还李女士50万元的欠款。(零距离) http://t.cn/A6nnazY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