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法院
24-11-18 06:53 微博认证: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普法课堂#【#机关法人为特别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七条: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http://t.cn/A6nr0Sx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