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岚皋县:挖机租赁费用迟迟结不了!中铁十二局:已给施工方结清,将联系尽快处理@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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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岚皋县市民陈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自己在2022年挖掘机被租用到安岚高速交溪沟大桥施工,干了10个月的活截止到现在仍有部分工资未结算,多次找施工方、项目部一直得不到解决。
11月13日,华商报记者来到岚皋县见到陈先生,通过陈先生提供相关合同及资料显示,在2022年11月13日,吴某(陕⻄裕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与陈先生签订一份关于《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岚高速AL-C13合同段项目-挖掘机租赁合同》,租赁费用为月租金28000元。
据陈先生介绍,自2022年 1 1 月 1 3 日 至2023 年9 月17 日,自己挖掘机被吴某租赁到交溪沟大桥施工,退场时双方对租赁费进行了结算,除已支付租赁费外吴某还应向自己支付230670 元。结算后,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岚高AL-C1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和陕⻄裕 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5次向自己及司机支付43000元,下欠187670元未支付。2023年10 月17日,经岚皋县四季镇司法所、派出所、高速公路协调办调解,吴某承诺欠款于2023 年11月前支付一半,2023年12月前付清。2023 年11 月1 日,经岚皋县劳动监察大队协调,自己应付司机工资68033元由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代付,扣减后吴某仍下欠自己租赁费 119637 元。
“后来吴某一直未给,我就起诉对方了,后法院也调解让吴某对我租赁费用分期5次支付116000元,应该在2024年8月20日前付清,结果到最后对方一直未付,申请强制执行被告知其个人账户下没有资金。”陈先生无奈地说道,后来也尝试联系对方了,但是对方称十二局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他,导致他也没钱支付给我。后来也尝试找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对方称和谁签合同找谁,租赁费用之后也就不了了之。
陈先生告诉记者,和其一起干活的有10余人,挖土方、钢筋工、小工等一起欠的有140万左右至今未结。
项目部到底有没有将工程款项结清?结给谁了?就此事,记者通过陈先生提供联系方式尝试联系吴某及陕⻄裕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王某了解相关情况,对方电话一直处于停机、关机状态。
对此记者又联系到中铁十二局,通过多方最终联系到安岚高速AL-C1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李先生,李先生告诉记者关于陕⻄裕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合同目前已执行完毕,相关工程款项也已结算,包含陈先生的挖机租赁费用。
“吴某作为陕⻄裕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其与陈先生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我们对此并不知道。”李先生继续说道,对于陈先生反映的租赁费用拖欠等问题,接下来十二局将联系陕⻄裕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吴某尽快将此事处理好。
针对此事进展,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将会持续关注。
华商报记者陈永辉编辑 李晨 张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