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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谖客孟尝君(二)
刘向
【原文】
左右以君贱之也,食以草具。居有顷,倚柱弹其剑,歌曰:“长铗归来乎!食无鱼。”左右以告。孟尝君曰:“食之,比门下之客。”居有顷,复弹其铗,歌曰:“长铗归来乎!出无车。”左右皆笑之,以告。孟尝君曰:“为之驾,比门下之车客。”于是乘其车,揭其剑,过其友曰:“孟尝君客我。”后有顷,复弹其剑铗,歌曰:“长铗归来乎!无以为家。”左右皆恶之,以为贪而不知足。孟尝君问:“冯公有亲乎?”对曰,“有老母。”孟尝君使人给其食用,无使乏。于是冯谖不复歌。
【译文】
旁边的人认为孟尝君看不起冯谖,就让他吃粗劣的饭菜。(按照孟尝君的待客惯例,门客按能力分为三等:上等(车客)出有车;中等(门下之客)食有鱼;下等(草具之客)食无鱼。)过了一段时间,冯谖倚着柱子弹着自己的剑,唱道:“长剑我们回去吧!没有鱼吃。”左右的人把这事告诉了孟尝君。孟尝君说:“让他吃鱼,按照中等门客的生活待遇。”又过了一段时间,冯谖弹着他的剑,唱道:“长剑我们回去吧!外出没有车子。”左右的人都取笑他,并把这件事告诉给孟尝君。孟尝君说:“给他车子,按照上等门客的生活待遇。”冯谖于是乘坐他的车,高举着他的剑,去拜访他的朋友,十分高兴地说:“孟尝君待我为上等门客。”此后不久,冯谖又弹着他的剑,唱道:“长剑我们回去吧!没有能力养家。”此时,左右的手下都开始厌恶冯谖,认为他贪得无厌。而孟尝君听说此事后问他:“冯公有亲人吗?”冯谖说:“家中有老母亲。”于是孟尝君派人供给他母亲吃用,不使她感到缺乏。于是从那之后。冯谖不再唱歌。
【注释】
属:嘱托,请托。
左右:指孟尝君身边的办事人。
以:因为。贱:贱视,看不起。形容词作动词用。之:他,代冯谖。也:用在表原因的介宾短语之后,表句读上的停顿。食(sì):给……吃。“食”后省宾语“之”(他)。
居:停留,这里有“经过”的意思。有顷:不久。弹(tán):用指头敲击。
以告:把冯谖弹剑唱歌的事报告孟尝君。
车客:能乘车的食客,孟尝君将门客分为三等:上客食鱼、乘车;中客食鱼;下客食菜。
恶:讨厌。以为:以之为。
出记:出通告,出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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