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公安
24-11-20 10:19 微博认证: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公安局官方微博

被处罚人:肖某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点40分
违法地点:水泥厂至新公路2公里100米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车违反规定载人
处罚结果:罚款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