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鱼理论法 24-11-20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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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鱼谈法硕##老鱼谈公法##法律硕士# 25法硕理论法变动(下)

25年《考试分析》相比于24年《考试分析》而言,变动内容较少。就法综三科而言,仅增减了极少量的知识点,其余变动几乎都只是表述上的改变。所以,考生无需有太大压力,及时补充新增知识点,更正有关表述即可。另外,对于近三年的新增知识点都需要重点注意,尤其是往年新增,但当年并未考察的知识点,一定不要忽视。

PS:表格中未涉及的知识点,即表示有关知识点未发生变动。

法制史总体的变动不算多,但相较于法综另外两科而言,需要掌握的新增内容相对较多,其余变动仍是注意即可。

古代史部分有两处较为重要的变动,即①在“西周的法律制度”中,增加了“嘉石”这一罪名,需重点掌握;②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中,增加了有关《晋律》区分律令的内容,但由于24年已考察主观题,故一般掌握即可。其余变动对于考试而言,影响不大,简单了解,或是客观题适当注意即可。

在近现代史部分,有几个新增内容需要重点把握:①《大清民律草案》新增“家属主义”;②《临时约法》第一个特点的内容有所增加,客观题能够选出正确选项即可,不影响主观题作答;③北洋政府时期,新增“四、民商事立法”,包括“民事法律体系”和“民国民律草案”两部分的内容,需要重点把握。

以下是法制史学科的具体变动:

发布于 北京